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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之销售者的权利与义务
发布时间:2011.12.15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编者按】本文系来稿选登,作者为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东分中心 陈少江。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享有权利必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在商品条码的使用上也是一样,使用者在享有使用商品条码的相关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本文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销售者在使用商品条码中出现的部分情况为基础,对销售者在市场上与条码有关的经营活动中如何合法使用商品条码以及维护自身权利粗述几点个人见解。

商品条码的逐步普及,得益于它在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销售环节,商品条码对销售者在经营活动中的结算、管理等方面都带来着极大的便利。当然,在销售者享受高效率、低成本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法律风险。《办法》规定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进货时查验相关文件、禁止销售标识未经注册、冒用、假冒、备案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等。那么,销售者应如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将相应法律风险减少或降到最低?

《办法》对销售者的进货查验给予明确规定,使得销售者的查验行为有法可依,从一定程度上讲,查验也是销售者的“权利”。销售者进货时对相关条码文件的查验与禁止销售未经注册、冒充、备案商品条码的商品是相对应的,若销售者进货时未履行《办法》中规定的查验相关条码文件,从而导致其销售的商品所标注的商品条码是前述禁止销售之列的,即已构成违法并具备处罚的要件。相反的,若销售者进货时履行了查验义务,但是因为不可归咎于销售者的原因,致使销售的商品出现上述所列禁止销售的情形,笔者认为销售者可以主张免责。销售者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其查验相关文件,仅需尽一般的注意义务,只要文件没有明显的缺陷或伪造迹象,销售者就有理由相信文件及文件上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因为销售者只是一个经营企业,其根本不具备辨别相关文件真实性的能力,即使是作为监督、检查商品条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职能上讲,也没有这个权限。

对于销售者来说,商品条码的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很强的持续性。销售者完成进货时的查验工作后,则意味着销售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所销售商品上商品条码的有效时效。也就是说,销售者不仅要保证进货时商品所标注的商品条码的有效性,在整个销售环节,销售者都要保证销售商品上的商品条码的有效性。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是销售者的又一项义务。商品条码的普及程度,对我国的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而销售者在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进程中更是举足轻重,所以《办法》明文规定了销售者的此项义务。包括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其他条码代替或覆盖商品条码。

《办法》实施以来,销售者涉嫌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时有发生,然而,违法的原因更多的是销售者对相关法律规范的不重视和缺乏必要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法治经济的今天,法律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尤为重要,严格的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市场主体在整个市场活动中应遵守的规则,甚至是享有某项权利的条件。当然,具备一套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系统更是市场主体履行义务以及维护自身的权利的重要保障。

在笔者看来,对销售者而言,使用商品条码的法律风险防范不外乎以下几点:

1、正确履行《办法》中确定的积极义务,遵守《办法》中的禁止性规定。

2、建立证据保存机制。证据对销售者行使和维护自身权利、抵抗风险都是最有力的保障。销售者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应积极创造并保存证据。以进货时查验相关文件为例,销售者可将相关文件复印存底或要求供货商提供复印件,必要时还需在复印件上签名或加盖印章;再以行政执法为例,在行政机关进行执法时,无论是检查、扣押、处罚,销售者都可要求行政机关出具相关的文件并进行核对,当文件记载与客观情况不符时,销售者可当场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见证或以视听工具加以固定,以备作为证据使用。

3、对销售过程的商品条码有效期的进行跟踪。

保证整个销售过程中商品上商品条码的有效性是销售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所以对商品条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是非常有必要的。如前所述,商品条码的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而销售企业的人事变动也是客观存在,因此,该项工作的交接也应成为防范的重点。“跟踪”是为了防止商品条码的失效并及时处理,所以对即将到期前,销售者应及时通知供货商,在供货商不能按时办理商品条码续展手续时,应及时将商品下架。

4、当权利受到侵犯时,积极行使相关的救济权。

无论是平等主体的供货商还是行政机关,当销售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销售者应当积极选择适合自己的救济途径,力求维护自身的权利。

商品条码在各个领域的普及已是必然趋势,其作用也在不断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商品条码必然给销售者的经营活动带来更大的便利,更好的体现小条码的大作为。

来源:http://www.wxbarcode.com    http://www.tx-m.cn 斯康条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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