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于2004年1月5日在北京召开了听证会,专门听取社会各界对于《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食物营养越来越重视,实施食品营养标签制度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促进平衡膳食,保障公众健康,规范食品营养标识,卫生部自1999年开始着手拟订《管理办法》,经过专家及卫生行政部门的努力,现已拟订了《管理办法》(草案)。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会就是在《管理办法》(草案)的基础上,充分听取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营养标签卫生管理思路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规章制订的透明度。 记者注意到,与会的食品企业虽然为数不很多,但正像此次会议的主持者——卫生部法监司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李泰然处长所说的——“很有代表性”,雀巢、联合利华、安利、娃哈哈、伊利、惠氏、爱芬、纽迪西亚,这些知名企业一直在密切关注营养标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制订。听证会上,各企业代表就《管理办法》的覆盖范围是所有食品还是部分食品,哪些食品可以豁免,自愿实施与强制执行之间的过渡期以多长为宜,强制标示7种还是9种营养素,我国是否需要营养功能声称,以及在自愿标注期间,企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标识,卫生监督执法要不要处罚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见解。据悉,听证会后卫生部将组织专家进一步修改草案,并将尽快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修改后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草案),再次征求企业、行业及广大消费者的意见。而且,未能与会的人士,在此期间仍可通过电子邮件(litr moh.gov.cn)或传真(010-68792408)的方式提出自己对此项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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