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近日,老百姓掀起了“购物狂潮”,每个超市收银台前都排起了长龙,但有时收银员手中带有条码的商品在扫描器前怎么晃都没反应。原因何在?原来是不规范的商品条码在作祟。
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它是商品进入超市、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目前,我市注册使用商品条码的生产企业已近400家。然而,商品条码的使用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据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从大型超市、大卖场以及其他正在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条码的印制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造成超市POS系统无法正常读取和结算,严重影响超市工作效率和市场形象,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存在着冒用商品条码、以组织机构代码代替商品条码以及滥用店内码现象,这些都损害了合法生产者的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一位女收银员介绍,问题条码不仅影响到她的工作效率,甚至还造成了顾客投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5月30日公布了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新《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它不仅对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还要求销售者在进货时,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不得使用假冒、已注销或未经核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经销的商品使用商品条码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对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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