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条码事业、对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在此,我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做一个介绍。
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推动我国条码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经过近二十年的辛勤耕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领导的支持下,以推进我国商业、制造业统一标识系统和商务运作的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为己任,为我国的商品条码事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目前,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已逾十二万家,发展速度居世界之首,条码技术在诸多领域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的发展。
自1998年12月1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号令《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实施,到现在已经有七个年头。这七年里,原《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规范我国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的应用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我国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推广的最先用于商业零售结算的商品条码,已发展为以零售商品条码为基础,包括非零售商品条码和物流单元条码等在内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成为全球通用的商贸语言。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商品条码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同时,这对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更新的要求。因此,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的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同国际接轨,同中国的现实国情接轨。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修订任务列入了2003年的一类规章制度修订计划。
根据修订任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2003年初向全国各地条码工作机构发文征求对现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根据各地的反馈意见,针对目前我国条码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结合我国加入WTO及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求,对原有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修改,起草了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修订初稿。之后,在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的领导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对该初稿组织了多次专家研讨会,以会议形式征求条码工作管理部门,工作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及应用部门的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完成了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报局稿。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一处于2003年6月共发出33份征求意见稿,印发工商总局、商务部、发改委、总局各业务司局、认监委、标准委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经法规司司务会讨论修改。2005年5月16日,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从提高商品生产流通效率、较少重复投资和信息孤岛等方面的考虑出发,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一、 扩充了商品条码的管理范围,由原来单一的对零售商品条码的管理扩展为包括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与服务代码和条码标识在内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管理。
二、 增加了对商业企业应用商品条码的管理,以便规范商业企业对店内条码的使用,同时有效防止经销印有假冒商品条码的商品,保护系统成员的合法利益,保证流通领域商品信息的真实可靠。
三、 加强了对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的管理,这是从源头把好商品条码质量关的重要手段。
四、 为了规范进入我国流通市场的境外商品条码的应用与管理,增加了对国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管理。
五、 增加了对商品编码信息的通报要求,以及其他的一些文字修改。
随着“中国条码推进工程”以及新《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实施,我国的条码事业正处于一个良好的发展期。对我们来说,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条码工作者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快商品条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和新闻界的朋友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来源:http://www.wxbarcode.com http://www.tx-m.cn 斯康条码技术[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