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银员用扫描器将商品轻轻一扫,价格和数量就立刻显示在了收款机屏幕上,这个过程中快速识别商品身份的就是“条码”。别看条码不大,可它就像商品的“身份证”,它的真假直接关系到商品的质量。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三水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执法人员在对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许多商品条码不规范,商品条码质量不过关,从而导致商品无法识别或电脑读错,商品销售受到很大影响。
多数顾客没留意条码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有假冒条码、过期条码等现象出现,就可能会有假冒伪劣商品混在其中,消费者受损失或伤害。记者在三水一商场看到一款标价198元的西裤,标签上赫然印有某大公司著名的弧形标志,也“规规矩矩”地印着“条码”,但执法人员一眼就看出了问题,“你看这是一个659开头的12位数字,但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我国使用的条码都是以690~695开头的13位数字。所以这个条码肯定是假的,这种‘名牌’西裤的真伪也就非常可疑!”
采访中,记者问及部分顾客购物时是否留意商品条码,大多数回答“不会”。一名女士称如果是慎重选购某样商品的话可能会留意。至于条码真假,这位女士回答:“不就是一排竖条,下面一串数字吗?”
“正因为消费者对条码一知半解,看着有竖条、有数字就认为是合格产品了,所以厂商就‘照猫画虎’,乍一看是那意思,能把消费者糊弄过去就万事大吉了。”一位执法人员说。
很多商品条码质量不过关
执法人员通过市场检查或抽查,发现许多商品条码质量不过关,主要表现为条码条高不合规范;条码放大系数有的不合要求,如有些企业为减少印刷成本,擅自让印刷企业截短条码。
针对上述情况,三水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方面要求超市,商品条码质量不过关商品一律不得进货;另一方面,积极扶持条码印刷企业,帮助他们申请印刷条码认证。
违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由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的新《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对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销售者在进货时,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不得使用假冒、已注销或未经核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经销的商品使用商品条码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在商品包装上使用伪造、冒用、注销后继续使用商品条码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http://www.wxbarcode.com http://www.tx-m.cn 斯康条码技术[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