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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相关部门在官网发出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在官方网站上发出通知,对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食品、化妆品等9类69种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

    通知要求九大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列入《入网产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时,必须同时办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赋码和入网手续。已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的企业要尽快赋码入网。因产品包装印刷周期的原因不能及时赋码的,过渡期不得超过半年。

    按照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产品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取得电子监管码、加入电子监管网时,要提供准确的企业名称、产品商标、产品品牌、保质期、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编号等信息,并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在取得电子监管码之前,企业首先要取得商品条码使用资格,并使电子监管码的基础码与商品条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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