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子监管码,酒行业反响强烈,对于国家管理部门在整个食品行业的强制性措施,很多中小型企业很难接受,那么电子监管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对于酒类企业来讲存在哪些困难呢?
为此,《华夏酒报》记者采访了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刘员。
刘员对《华夏酒报》记者说,电子监管码是国家质检部门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这本身是一件好事情。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的情况不同,推广防伪手段最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具体对待。首先,与国外酒类产品相比,中国酒类产品上已经有了很多防伪的内容。对于企业来讲,成本是个很大的问题,尤其是对一些中低档酒类企业来说,他们的利润微薄、量大,强制性的要求其加上电子监管码,无疑给本来利润微薄的企业又增添了成本。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提高产品价格,势必失去原有的市场,影响销售;而如果企业不提高价格,摊薄的利润势必不能支撑企业长期的发展,因此,电子监管码的实施对于中小企业来讲是很被动的。
其实,国家质检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方式方法最好不要一概而论。比如,对于茅台、五粮液这样大的品牌来说,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信誉在防伪方面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投入,而再增添电子监管码,效果具体如何有待考证。防伪手段最好是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而对于整个食品行业强制性的方式不太合适,市场管理和打假手段应该慎重考虑。
刘员说:“对于酒行业来说,国家管理部门应该从全面调整行业入手,从源头到终端,利用各种方式方法规范市场,保证市场的健康全面发展。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加快酒类管理立法等方式,通过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以达到对消费者利益和企业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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